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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宣導 教學組 - 學務組 | 2020-08-17 | 點閱數: 203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模擬槍宣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模擬槍宣導~~~ 「109.06.1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如有持有操作槍者(模擬槍)請於半年( 109.12.11 前)內至警察分局申請報備持有或報繳(不會有法律追訴)違者處罰鍰最高新臺幣 20 萬元」。
轉知 教學組 - 學務組 | 2020-08-10 | 點閱數: 149
中央氣象局於 107 年 6 月 15 日發布「高溫資訊」,每日 17 時發布各縣市隔日之高溫資訊,並依當日監測情形修正: (一)黃燈:氣溫達 36 度以上,減少戶外活動及勞動,避免劇烈運動、注意防曬、多補充水份、慎防熱傷害。 (二)橙燈:氣溫達 36 度以上,且持續 3 天以上;或氣溫達 38 度以上。避免非必要的戶外活動、勞動及運動,注意防曬、多補充水份、慎防熱傷害。 (三)紅燈:氣溫達 38°C 以上且持續 3 日以上,避免戶外活動,若必要外出時請注意防曬、多補充水份、慎防熱傷害。 
宣導 訪客 - 學務組 | 2020-06-22 | 點閱數: 185
(一)不要逞強: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不要逞強。 (二)不要去危險水域:不要去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 (三)氣候不佳,不要從事戶外活動: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不建議從事戶外活動或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 (四)不要在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並且應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