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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6-10 | 點閱數: 5
一、為應刑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修法及反滲透法立法業將涉及危害國家安全之犯罪類型範圍擴大,非僅限於傳統之內亂罪、外患罪,而本辦法就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之公務人員辦理特殊查核,應就查核項目中涉及國安犯罪之範圍配合增列相關犯罪;對經查有查核項目任一情事之公務人員,宜進行財務資訊調查核實。 二、任職已滿一定期間之公務人員,及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之緊急或重大情事而有必要時,宜重行查核及辦理專案特殊查核,並應加強用人機關首長對於擬(現)任人員適任性之審核義務以完備特殊查核機制,使特殊查核發揮機先發掘擬(現)任公務人員存有國家安全風險徵候之制度功能,爰修...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6-10 | 點閱數: 3
為促進公教員工瞭解各項福利服務措施,總處製作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一覽表、短片及懶人包相關資訊登載於本府人事處網頁( http:// personnel.tainan.gov.tw/)機關業務「待遇、福利」區、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務福利 e 化平台/政策/友善家庭服務(https://www.dgpa.gov.tw/eserver/submenu?uid=440),及總處全球資訊網/總處政策與業務/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list?uid=111)項下。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6-09 | 點閱數: 145
  本校申訴管道如下:  (一)專線電話: 06-6551001#15 或 網路電話: 157051 (二)傳真: 06-6550263 (三)電子郵件: jing0919@tn.edu.tw   請詳閱檢附之電子檔
轉知 學務組長 - 教導處 | 2025-06-05 | 點閱數: 9
一、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 12 條有關「兒童有表達意見並獲適當重視之權利」之精神,本局每 2 年辦理兒童及少年代表遴選,鼓勵兒少公共參與並提升公民素養,以實現公民社會願景。 二、兒童及少年代表任期自 115 年 1 月 1 日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止,任期內將參與本局辦理之各項培力課程、交流活動、權益營隊,及兒少權益相關會議等。 三、遴選資訊摘要如下: (一)遴選資格:設籍/就讀/居住本市之年滿 12 歲至未滿 18 歲(即 97 年 1 月 2 日以後出生)中華民國國民,關心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暨權益議題,或具有參與公共事務、志願服務、社會公益團體活動等其他相關經驗者尤佳。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4...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鄭婉瑜 - 總務處 | 2025-05-29 | 點閱數: 9
轉知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14 年宜蘭縣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比賽」,自即日起開始徵件,鼓勵大家踴躍報名參加。
轉知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5-29 | 點閱數: 15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目標:數位時代科技發展日新月益,本系列課程協助公務人員掌握科技發展現況與最新趨勢,瞭解各項科技應用影響層面與可能面臨之挑戰。 (二)上課日期時間: 114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 時 40 分至 4 時 30 分。請於當日下午 1 時 30 分前以視訊會議軟體上線(視訊會議軟體操作事宜將另以電子郵件提供),屆時將由線上助教協助報到點名事宜。 (三)授課講座:曾吉弘博士( CAVEDU 教育團隊創辦人、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四)參訓對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 (五)實施方式: 1、本課程採遠距視訊教學,建議參訓學員優先使...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5-29 | 點閱數: 13
一、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 113 年 1 月 2 日函略以,公務人員加班時數依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下稱加班費支給辦法)規定核給加班費後,其餘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應於補休期限內(按: 2 年內)休畢為原則,機關應督促所屬公務人員於補休期限內休畢,如因機關確實必要範圍內之業務需要,致無法於補休期限內休畢時,始得例外依法結算計發加班費。 二、為保障同仁健康權,請加強宣導勤休制度,確實管控加班指派並辦理下列事項: (一)各機關應確實簡化內部作業流程或程序,檢討不必要流程,彈性調整人力或工作指導等,儘量避免加班。倘應業務急迫性確有加班之必要,仍應審慎考量,視其輕重緩急覈實由主管指派,...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5-29 | 點閱數: 8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14 年 5 月 19 日院臺法長字第 114061001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依來函說明略以,為避免中國大陸混淆我國人國家認同,且 軍公教人員依法負有效忠國家之義務,爰通函禁止現職軍公 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倘違反規定,亦未於服務 機關(構)學校清查據實以告,經發現後應由各用人機關(構) 學校,本於權責予以適當處置。
重要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5-27 | 點閱數: 20
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及內政部訂(函)頒之「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及「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對於公務員赴陸分別訂有相關管理規定,合先敘明。 二、請各機關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應確實遵守上開相關規定及「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因公出國案件及赴大陸地區(含非因公)申請案件須報府核定(轉)期程表」規定辦理。簡任(或相當簡任)第 10 職等以下未涉密公務員赴陸之管理,同仁應於預定赴大陸地區前,依各機關赴陸申請方式(按:差勤系統線上申請或填具申請表),並詳閱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注意事...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護理師 - 教導處 | 2025-05-26 | 點閱數: 9
一、為提升民眾健康識能,落實健康行為,預防不健康體位, 國健署於 113 年 12 月出版旨揭手冊,提供成人及高齡者健康體位策略、健康飲食及身體活動相關建議。 二、手冊電子檔可至國健署健康九九官網(首頁/衛教資源/成人 健康體位手冊)免費下載(網址: https://health99.hpa. gov.tw/material/8826 ),或至該局健康飲食運動地圖網瀏覽使用(網址: https://p.tainan.gov.tw//XDwJn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