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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4-01 | 點閱數: 19
一、按兩岸條例第 9 條之 1 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第 1 項)。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第 2 項)。」 二、查兩岸條例第 9 條之 1 立法目的,係規範兩岸「單一戶籍及單一身分制度」,即我國人不得兼具雙方人員身分,避免發生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情事,以維護國家安全及臺灣整體利益。行為人如自願向中共有關部門...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3-31 | 點閱數: 10
一、本(114)年度公教美展為持續提供同仁釋放藝術精神的展覽平台,賡續以線上美展形式辦理,參展作品計有國畫、書法、油畫、水彩及攝影等五類,共計 154 件作品。另本府同仁於同年 3 月 21 日參與之「曼陀羅手繪課程」作品亦併同展出。 二、本年度美展作品(含 102 年至 113 年歷屆美展作品)及手作課程作品皆已上傳至本府公教美展官網( https://art-gallery.tainan.gov.tw/),誠摯邀請同仁前往觀展。
宣導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3-27 | 點閱數: 18
一、為貫徹執行本府「清廉勤政」之施政理念,深化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同仁廉能法紀觀念,降低機關廉政風險、凝聚廉潔共識,達成「減民怨、增公益」之目的,爰訂定本計畫。 二、本( 114 )年度反貪宣導規劃從「廉政教育訓練及宣導」、「社會參與」及「廉能施政行銷」等三方面推展相關工作,透過舉辦講習、製作案例教材、播放影片及其他結合多元媒體宣導等方式,期培養同仁法律意識,增進對廉政法規之瞭解,使法治教育深耕校園,進一步發揚廉能政府之精神。
轉知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3-27 | 點閱數: 24
旨揭服務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 園)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 (二)服務內容:提供服務對象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 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 (三)服務流程:由服務對象自行或經服務對象同意後由學校轉 介提出申請,由本局受託單位受理協助媒合諮商輔導人員 與服務對象進行諮商會談(如流程圖)。 (四)服務原則: 1、倫理規範及保密責任: (1)本局、學校、專業機構或專責單位(人員)辦理本服務時,應事先告知說...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3-26 | 點閱數: 13
旨揭課程摘要訊息如下: (一)課程時間: 11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5 時。 (二)課程地點:本府永華市政中心 1 樓東哲廳。 (三)參加人員: 1、本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採薦送報名參加;參加人數上限為 80 人。 2、為維護課程品質,本課程不得現場報名,市府人事處將於 114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公告參加人員名單於 iShare 行動知識網,請人事單位上網確認名單。
轉知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3-26 | 點閱數: 15
旨揭摘要如下: (一)測驗日期: 114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二) 14 時至 16 時 30 分(請於 13 時 30 分前到達測驗試場)。 (二)測驗地點:本府衛生局東興辦公室(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 163 號) 5 樓禮堂。 (三)報名方式: 1、一律採網路報名,即日起至 114 年 5 月 2 日(星期五)止請至臺南市政府報名專區(網址: https://reurl.cc/3KL8Ol )報名。 2、報名費:每人新臺幣 1300 元,請依所選擇之繳費方式(信用卡、超商繳費等)依限完成繳費手續。 (四)應考資訊:自 114 年 5 月 2 日(星期五)開放查詢。 (五)成績單:於 114 年 6 月 12 日(星期四)寄發。
校內公告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3-24 | 點閱數: 14
一、查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差勤管理要點第 10 點第 1 項第 3 款與第 2 項規定以,員工嚴禁上班時間內擅離職守,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及其他有礙辦公秩序之情事,違反規定者,予以議處。 二、邇來接獲民眾陳情,員工於刷卡前後接送小孩上下學一事,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請各機關單位加強宣導同仁應確實遵守上開要點及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規定,以免影響民眾對政府機關觀感。 三、市府將不定時派員抽查,如有違反規定者,將依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重要 人事室 - 人事 | 2025-03-21 | 點閱數: 35
一、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介聘期程詳如附件 1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114 年度國小及幼兒園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為 114 年 4 月 1 日(星期二)止,逾期不受理。 (二)實驗教育學校介聘及新設學校介聘: 1、介聘期程須知:實驗教育學校請參閱附件 2 ;新設學校請參閱附件 3 。 2、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依本市介聘要點設算,由本局另行通知)請於 114 年 4 月 9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提報「因新設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教師介聘」教師名單(如附件 6),並傳真至安南區安慶國小(傳真: 2475032 ,電話 2460334 分機 1701),另紙本核... 觀看完整文章